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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统筹、跨域协作、督查压责,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2019-05-01 23:07:12 【来源:海南廉政网】【作者:詹君峰 郭鹏洋 袁平】

  海南廉政网(詹君峰 郭鹏洋 袁平)4月27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南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强推、全局统筹、跨域协作、督查压责,用实际行动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层层压实责任,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来,海南省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提高政治站位、体现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上来。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据介绍,2018年以来,省纪委常委会11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汇报,做出具体部署;省纪委监委3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从严治党,事关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责任重于泰山。

  2018年9月,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别到联系市县开展蹲点调研,加强对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促指导。

  2018年10月,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分赴3个市县开展蹲点暗访,并将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移交有关市县纪委监委核查。

  2018年11月,省纪委监委领导约谈部分市县纪委书记,进一步压实市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

  开展调研督导、蹲点暗访、约谈提醒……海南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多种方式并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各市县党委、纪委监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重锤敲响鼓,系统构建惩腐“打伞”体制机制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必须坚决予以铲除。“关系网”“保护伞”的存在,是导致黑恶势力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长期盘踞一方欺压百姓的重要原因之一。

  然而,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是普遍的特征。为解决这一难题,海南省纪委监委成立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大案要案指挥部,统筹推进全省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并印发工作规则和机构组成及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操作方式。

  攥指成拳方能更加有力,为不断提高“打伞”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海南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政法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问题线索的移送范围、程序、以及协同办案等内容,形成指导协作和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等制度。

  建立直查快办督办督查工作机制是省纪委监委的另一个有效做法,明确对问题线索直查快办、提级办理、交叉办案,以及加强督办督查的六种情形,对市县特定部门班子成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一律由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对市县职能部门、乡镇一把手和特定部门重要中层岗位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一律由省纪委监委指定其他市县纪委监委异地交叉办理。

  针对“保护伞”处理定性问题,海南省纪委监委起草《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严肃查处“保护伞”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保护伞”的概念及表现形式,指导各市县纪委监委精确把握政策界限,提高处置“保护伞”问题的精准度。

  此外,省纪委监委还建立以巡视巡察为先锋发现问题的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截至今年4月,全省巡视巡察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53个,问题线索29件,处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已留置10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省纪委监委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上下联动,对内对外统筹协调,协同作战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办案一体化机制,织密‘惩腐打伞’大网,形成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合力。”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坚决破“网”打“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敦促为黄鸿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或涉及腐败问题的公职人员,在2019年3月11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自首。”2019年2月3日,春节前夕,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在琼岛各地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2018年1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作战,出重拳严惩极少数,对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形成强大震慑,促使有关涉案人员投案自首,截至今年4月,仅全省查处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8个涉黑涉恶案件中就有26名涉案公职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

  “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拔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借助纪委监委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信访接访等方式,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

  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举报台账、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对已办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2014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倒查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有“伞”必打、有腐必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态度坚决、步履坚实。

  成立专案组,抽调精锐力量,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包案制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合力攻坚克难,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

  截至4月26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186件201人,已作出处理的74人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

  “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宗族恶势力、黄赌毒和‘菜霸’‘砂霸’‘运霸’背后的腐败行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在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上强调并对2019年“打伞”作出部署。下一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不放,把深挖 “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对“关系网”一打到底,深挖彻查、逐案过筛,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和追责问责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加大以案治本力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查症结、堵漏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实际行动坚决扫除黑恶污浊,守护天朗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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