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收购朋友信用卡并转卖 男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王倩)被告人谢某诚,男,1993年生于海南省海口市。
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谢某诚以人民币1000-1200元不等的价格向其同事邝某、龙某松、王某、李某先、朋友严某等人收购农业银行卡各1张,并以每张卡1500 元的价格卖给“侯某”(在逃),从中获利人民币1500元。
2019年4月28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谢某诚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谢某诚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诚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谢某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谢某诚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对被告人谢某诚宣告缓刑。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谢某诚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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