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卖房指标诈骗 派出所闹家庭纠纷被抓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 毛雨佳 吕明珊)2019年9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诈骗案,被告人雷某波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向被害人庞某与何某退赔76000元和7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雷某波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庞某和何某,谎称其认识房管局的人,可以帮忙弄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庞某和何某都信以为真,分别通过银行汇款和手机转账的方式向雷某波支付了76000元和70000元的购房指标费用。骗钱得手后,被告人雷某波前后将两笔费用挥霍光,所谓经济适用房指标根本不存在。直至2019年4月10日,在海口市公安局和平南派出所处理的一起家庭纠纷案件中,发现被告人雷某波,于是将其抓获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办理。
据了解,2010年被告人雷某波曾因犯盗窃罪被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0年9月7日刑满释放。
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波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能帮助被害人取得经济适用房指标为由,诈骗二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6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雷某波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有盗窃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龙华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