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男子二次盗窃被捕入狱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 毛雨佳 吕明珊)近期,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盗窃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胡某才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才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公园三角池处闲逛时,注意到被害人陈某放在身后地上的蓝色手提袋,乘其不备将陈某袋内的一部华为手机盗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574)。在得手后离开约十米处被人发现,陈某开始追赶胡某才,为逃避追捕,胡某才跳进东湖,后被群众当场将其抓获。民警赶到现场后,扣押了胡某才扔在地上的华为手机,手机已归还陈某。
据了解,2017年胡某才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7年5月12日刑满释放。
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74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才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盗窃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胡某才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龙华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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