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男子获刑3年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王娇)近日,美兰法院审结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告人许某胜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9年6月17日11时50分许,被告人许某胜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而后在海府路东湖公交车站点乘坐刘某骏驾驶的29路公交车。公交车行驶途径海府路海南大酒店路段时,许某胜突然上前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导致刘某骏驾驶的29路公交车偏离行车道。司机刘某骏快速反应,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公交车安全停靠路边,通知乘客从后门下车,并拨打110电话报警,期间无人员受伤。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胜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致车辆偏离行车道,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许某胜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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