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中院成功执结一批民生案件 为8名务工者讨回劳务费
法制时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张龙剑 马润娇)海南省一中院近日成功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为8名务工者每人讨回5000元-16000元不等的劳务费,被执行人海南某水产有限公司承诺剩余劳务费最迟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付清。
据悉,许某等8人受雇于海南某水产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从事水产品种苗、饲料销售的公司。因该公司长期拖欠劳务费,许某等8人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美兰法院判决该公司向许某等8人支付1.2万元至3.8万元不等的劳务费。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许某等8人申请强制执行。省一中院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要求,对该8件案件立案执行。
省一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海南某水产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公司未履行义务并报告称对外负债数千万元,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查控,仅发现该公司持有海南某海洋公司的股权,遂依法对该股权予以冻结。后经调查,海南某海洋公司对外负债数千万元,无正常经营,冻结股权无法使申请执行人许某等8人的劳务费获得清偿。承办法官又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对该公司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仍未发现该公司的财产线索。承办法官约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李某仍然心存侥幸,仅向承办法官报告了3个到期债权。经调查,上述到期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执行上述到期债权,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省一中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海南某水产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随后,承办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该公司颇有规模,不可能一点财产都没有。承办法官组织法院干警10余人依法对该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强制搜查,发现该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数个案件已经在其他法院执行,并已执行回部分款项。承办法官到银行调取该公司基本账户的资金往来记录,发现其银行近一年有数百万元的收入、支出。承办法官再次约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告知其法院调查的情况,告知其再不履行义务、不如实报告公司债权情况,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于压力,李某向承办法官承认了该公司已经执行到部分款项的情况,并请求执行已经生效判决确定的数个到期债权。承办法官依法向到期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要求到期债务人依法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但到期债务人一直未履行。
鉴于该公司前期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以及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李某作为法定代表人负有主要责任,合议庭拟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由于李某是某区人大代表,省一中院向该区人大常委发出了提请许可司法拘留报告及建议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司法建议函。在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期间,迫于执行的强大压力,李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先偿还部分劳务费并对剩余劳务费的偿还时间做出承诺。承办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许某等8人到法院与李某协商。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当场向每个申请执行人支付了5000元至16000元不等的劳务费,并承诺剩余劳务费最迟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付清。至此,本案得以顺利结案。申请执行人领到劳务费后连称可以过个好年,并当场对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