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好处费211万元!东方一干部受审
12月5日下午,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方市特殊教育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某锋涉嫌受贿罪一案。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教育系统共8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陈某锋利用担任东方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陈某、黄某文谋取利益,收受二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锋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过程秩序井然、程序规范,被告人陈某锋的“现身说法”给庭审现场旁听人员敲响了警钟。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警示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和廉洁意识。
近年来,东方市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同时加强以案释法的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标签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