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拆旧建新”不合法?竟是规划图实不符!
海南日报椰林6月29日电(记者况昌勋 特约记者王江顺)老屋拆了,却不能在原址上“合法”重建。6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乐安村村民邓海德反映这件“让人难以理解”的事。
“我们兄弟俩都结婚生子了,一家9口人,住在不足90平方米的老屋,很拥挤,所以打算拆了老屋改建成两层的楼房。”邓海德说,2021年10月,他向三才镇资规所提交农房报建材料,却被告知申请建房的土地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属于其他农林用地,不能建房。
“宅基地怎么变成其他农林用地?而且除了这块地,家里也没有其他的宅基地。”邓海德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至今仍未能解决。老屋已拆,新房却建不了,无奈之下,他向信访部门反映。
接到信访件后,陵水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发现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邓海德家的宅基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而在2019年批复实施的《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该土地性质却变成了其他农林用地。
“编制乡镇规划时,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导致规划‘打架’、图实不符。”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关负责人坦言。
“这是‘总规’与‘控规’衔接出现的问题,乡镇资规所要实事求是调整‘控规’,纠正错误。”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书记丁式江表示,如果是分散的居住点,也可以通过置换宅基地等方式,引导村民迁到集中居住的中心村或大村,从而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
邓海德反映的问题,并非个案。
“省信访局接到全省各市县40多起类似的信访件。”省信访局局长王昱正说,陵水接到信访件后,在全县开展摸底调查,发现300多件同类农房报建问题。
“要从根子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留‘后遗症’。”海南省委主要领导要求,信访部门要全面梳理全省类似案例,及时转交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县举一反三、合法合规推动相关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