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沪浙桂四省区涉外助理海事调查官适任培训班在琼举办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汪蓓 李中刚)2019年10月29日,由海南海事局牵头首次联合上海、浙江、广西海事局举办的涉外助理海事调查官适任培训班在琼开班。来自琼沪浙桂直属海事局的71名一线海事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为期两周,旨在加强涉外海事调查官队伍建设,提升我国涉外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水平。
培训期间将开设20门课程,涵盖了《安全生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等海上交通安全法规规范和海事调查取证、事故统计与分析等海事调查实务课程以及马尼拉修正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国际规则在海事调查中的应用。培训班邀请了来自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直属海事系统、高等海事院校等14名业内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调查经验的海事调查专家进行授课。
据了解,全国海事调查官共分助理、中级、高级三类,担任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海事执法责任。在我国由交通大国迈向交通强国的新征程中,国际航运发展不断深化,近年来,对于专业海事调查人员的需求逐渐增加。今年,部海事局根据琼沪浙桂四地海事辖区海事调查人员需求较大的特点,针对性委托海南海事局联合上海、浙江、广西海事局共同举办此次涉外助理海事调查官培训班。培训将进一步提升学员在海事调查法规、调查技术、事故预防和控制等方面工作水平,为我国海事调查事务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背景:海事调查官,是指为查明水上交通事故事实经过、原因和造成的损害,确定事故的性质与判明事故当事人责任,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活动的海事执法人员。其职责是代表海事管理机构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