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海南日报海口1月29日讯 (记者李磊)1月29日上午,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省人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388人,实到36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会议执行主席何西庆主持。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张琦、童道驰、陈守民、何西庆、张军、袁光平、何琼妹、钟鸣明、张美文、铁刚、宋少华、吴川祝、吉兆民、李江华、陈军、田志强、麦正华、黄金城、王昱正、孙喆、刘蔚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刘赐贵、沈晓明、毛万春、李军、毛超峰、胡光辉、蓝佛安、肖莺子、肖杰、刘星泰、彭金辉、许俊、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王路、刘平治、范华平、苻彩香、沈丹阳、陈凤超、路志强、李谷建、贾东军、屈建民等同志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共进行了六项议程。
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向大会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在回顾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2018年工作时指出,过去一年是海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非凡之年,也是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为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美好新海南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本届工作的良好开局。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贯彻、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在立法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加快建立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先后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1件,批准市县地方性法规10件和单行条例1件,超额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
在监督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把推动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实、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重心,紧盯事关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22项,就6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2个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就17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
在代表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紧贴代表履职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自身建设方面,省人大常委会紧贴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思想、作风、制度等各项建设,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报告提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落实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履行好人大责任担当。
会议还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所作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所作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